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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反派出生前【快穿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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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71 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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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1章

安今一醒来就发现自己身处野外的一处山洞里,脚踝还有些隐隐作痛。

她还没搞清状况,就被人揪住了衣领,耳边是男人悲怆的声声质问。

“琼华,你是怎么敢逃的?你至在镐京苦苦支撑大周的王上和太后于何地?你至我战死在沙场的陆家子弟于何地?()•()”

面前男子身着盔甲,浑身是血,像是才经过了一场恶战,双眼通红。

被揪住衣领的滋味实在不好受,安今呼吸有些不畅。

对上男人愤怒,又彷佛压抑着无限悲痛的眸子,安今试图安抚,“抱歉,我不会再逃了。◩(五六$二)◩[(.)]()•(o)”

见她这副认命了一般的平静,陆沉舟反而想起路上她拉着他的袖子苦苦哀求,说陆哥哥你带我走好不好时的样子,顿时心如刀割。

他眼里闪过一丝泪光,又被硬生生逼回,“你是大周的公主,我是大周的臣子,我们都该为大周付出一切。”

就在这时,一名士兵仓皇闯进洞穴中,“将军,不好了,魏军又过来了。”

陆沉舟阖眼,攥着她衣领的手改为轻抚她的面颊,声音哽咽,“琼华,是我对不起你,是大周对不起你,相信我,不出五年,我一定除掉那些乱臣贼子,我会接你回来的。”

话落,他转身就走了,背后扬起的红披,同他一样决绝。

安今静静地看着他离去的背影,她知道他能做得到,可她也确实回不去了。

被魏军包围后,陆沉舟将原身藏于山洞之中,只等后面引开魏军,再来接她,将她送到齐国和亲,以争取大周几年休养生息的时间。

然而原身等到的不是陆沉舟,而是一个有着淡碧色眼眸的胡人少年——拓跋凛。

谁也没想到这位新晋的草原首领,在寻找猎物时,会无意走进这个山洞,并把原身给掳走了。

胡人本就生性野蛮,什么都靠抢,看到原身,或许就跟看到心仪的猎物没什么两样。

而原身琼华公主和新周王琼元是周太后诞下的双生子,一出生就被视为祥瑞,自幼被先周王和周太后宠着长大,性格也被养得天真无邪。

虽说原本拥护大周王朝的魏、齐两大世家叛乱,自立为王,不断扩张领土,危及大周,可先周王也从未将这些同原身说。

直至大周城池接连失守,先周王怒极在镐京吐血而亡,新周王年幼,魏、齐都视大周为囊中之物,周王朝岌岌可危。

齐王率先向大周提出要迎娶琼华公主,以平息战事。

金殿玉堂建构的温室一朝破裂,原身也要被幼时的青梅竹马陆沉舟亲手送到齐国和亲。

在国家危难之间,儿女情长也被放到了最后面。

周太后和周王呕心沥血维持朝中稳定,陆家世代骁勇守护着大周,近十年的战乱,陆家子弟皆战死,如今也只剩陆沉舟一人了。

他们要维护大周正统,不想要那些乱臣贼子窃取大周的江山,舍弃一个公主,以此制衡魏国,换大周几年休养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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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部。

后来里应外合,带着草原的胡人攻入镐京,这一举动也让大周陷入了百年来最黑暗恐怖的时刻。

虽说三国之间摩擦不断,那也是为争夺领土,想一统中原,不仅不敢乱杀民众,还得想着法的邀买人心。

而胡人却是不管不顾,肆意屠杀百姓,烧杀抢掠,甚至将周民视为“两脚羊”烹煮食用。

这个时期百姓几乎死尽,房子也被烧光,城池荒芜人烟,等春燕归来时,已经没有办法在人家中筑巢,只能在林木中栖息。

这段至暗时刻在史书的记载下也不过寥寥几个字:春燕归,巢于林木(1)。

想到原剧情,安今心里也有些沉重,这个世界的任务之前难了许多,时代动荡混乱,先是三国鼎立,后面又是小反派引起的胡汉之争。

山洞阴冷潮湿,她蜷缩着身子,将脸埋在膝前,汲取一丝温度。

外头是兵戈相交的声响,不知过了多久才平息。

时间一点点流失,安今的腿都有些发麻。

死寂的四周忽然响起一阵轻微的沙沙声,声音虽然很轻,但在这毫无生息的山洞里却显得格外突兀,像是藏匿洞口的草从正被人一点点扒开。

安今下意识抬眼,来人是个十八九岁的少年。

他的相貌衣着打扮和周民都截然不同,眉眼深邃,鼻梁高挺,头发辫成了小辫,辫梢处坠着璎珞,腰间还别着镶嵌松石的弯刀。

而最夺目的是他那双碧色的眼睛,像早春融化的雪水,漫过苍苔的碧波。

拓跋凛握着腰间的弯刀,盯了许久,才确认山洞里缩着的一小团阴影,不是猎物,而是一个人。

少女身形纤细,身上的襦裙有些凌乱,丝绸般墨色的秀发散落至腰间,肌肤晶莹如玉,美得像是藏在洞穴的珍宝。

拓跋凛没有掩饰眼里的惊艳,唇边扬起了一抹笑,喉间发出几个晦涩音节,是安今从未接触过的语言。

安今面露迷茫,她听不懂他说话。

她在心里问道:【系统,他在说什么?】

【他说你很漂亮,想把你带回部落。】

安今抿了抿唇,也不知该做什么反应。

她自然是要跟他回去的,毕竟她要阻止胡汉之争,首先要保证胡人的首领,也就是拓跋凛活下去,这样胡人不会群龙无首,无人约束。

然后也不能让小反派成为遗孤,被带到镐京,被人排挤。

似乎是见她没什么反应,少年抬步走了过来,在她面前半蹲下来。

那双淡碧色的眸子似乎是新奇地望着她,随后伸出一只手,试探性地戳了戳她的面颊。

虽然知道他不会伤害她,安今还是下意识躲开了他的手,“你做什么?”

少年眉头微皱,显然他也听不懂她的话。

他的手伸向领口,摘下了什么东西,然后摊开手掌,捧到她面前。

安今低眸,少年掌心处是由三枚狼牙串成的项链,牙根处还有洗不清的暗色,就像是从狼口中硬生生掰下来的一样。

北地胡人逐水草而居,以实力为尊,虽有不同的部落,但是没有首领。

而拓跋凛是个意外,相传他天生神力,八岁时便能活撕成年头狼,自十二岁时,即便在寒冬腊月里,也能为部落带来猎物。

胡人认为他是天神的化身,虔诚地奉他为王。

能被他戴在脖子上的多半是那头狼的獠牙,也是代表他第一次捕猎的勋章。

而在胡人中,赠送这种“勋章”,就是意味着……求婚。

【作者有话说】

(1)《资治通鉴》

新故事来了,背景虽然借鉴各个朝代,本质还是架空,不要细究。[合十]

照旧,开新故事发小红包,先到先得[垂耳兔头]

172·第172章\\x\\h\\w\\x\\6\\c\\o\\m(x/h/w/x/6/点看)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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