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

在反派出生前【快穿】

关灯
护眼
第 173 章
书签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

('

第173章

拓跋凛面上的笑意一僵,神情有些受伤,“可她已经接受了狼牙项链。”

他连忙握紧少女的手,“其其格,萨满已经答应为我们举行合婚仪式了,你不要走,我会对你很好很好的。”

安今也不明白为什么雪翎会翻译错她的话,但是她现在应该是听不懂他们说话的,她只能再次道歉。

“对不起,我不是故意。”

她抬起另手,给他擦了擦面上残余的水渍。

少女温柔的举动叫拓跋凛微愣,随后略带喜意地望向雪翎,“其其格是不是答应留下来了?”

雪翎眸光闪了闪,“王,她说她是故意羞辱你的,还说我们胡人野蛮粗鄙。”

话落,安今明显能感觉到少年握着她的手力道加重了几分,面上也有了些愤怒。

少年展现出了自己的占有欲,恶狠狠道:“羞辱就羞辱,反正我不会放你走的。”

要怪,只能怪她接受了他的狼牙项链。

哪怕这狼牙项链也是他自己给她戴上去的。

在他们部落,喜欢东西就是要去抢,去争夺,绝没有放手的道理。

安今没有害怕,反而悄悄松了一口气,要是他真的给她放走了,那她的任务怎么办?

那边雪翎见王竟然那么喜欢这个中原人,心里不免有些酸楚。

毕竟王连自己的狼牙都送给她,雪翎也知道自己赶不走她了。

转头对安今道:“你不习惯也得留下来,我们王看上你了,乖乖留下服侍王,给我们王绵延子嗣。”

之后雪翎又认真向拓跋凛提议道:“王,像她们这种中原人肯定会想逃,你最好把她绑在床上。”

王现在那么喜欢这个中原少女,万一她跑掉了,王一定会很伤心。

她相信王对这个中原人也是一时兴起而已,她弱不禁风,王得到她之后肯定就会腻了,倒时候王就会明白只有他们草原上姑娘才配站在他身边。

安今本来还疑惑,这人到底是中原话学得不好,还是故意的,听到现在,也确认她就是故意的了。

她忽然想到,原剧情琼华刚来的时候,就是莫名其妙地人绑在了床上。

一向金尊玉贵的公主哪里受过这种屈辱,又哭又闹,到后面甚至一度求死。

不提原剧情,安今要是真的听不懂胡语的话,想必也会误会。

毕竟身在陌生的环境,本来就不安,还要被人当作玩物一样绑在床上,是个人都接受不了。

拓跋凛顿了片刻,目光落在少女纤细瘦弱的手腕和脚腕,彷佛是在思考这个办法的可行性。

不过最后还是道:“我不会让她逃的。”

其其格不会骑马,她跑不出草原。

安今在草原的第一夜,是在拓跋凛的帐子里度过的。

虽然两人还没有真的成婚,但草原上没那么多规矩,她是被拓跋凛带回来的,也被视为他的所有物,自然也不会有人觉得

本章未完,点下一页继续阅读。>>>

', '')('

民族的服饰,珠钗挽起的发髻也被拆下,用彩绳编成了辫子,还给她带上了绿松石额饰。()•(o)

她们以为她听不懂胡语,说话也没个顾及。

➷本作者今晚不回家吗提醒您最全的《在反派出生前【快穿】》尽在[五♀六二],域名[(.)]➷()•()

“这腰身都已经是特意改过的了,怎么还是大了一圈。”

身边的胡人女子一边说着,一边将她腰上的玛瑙腰带系得更紧些。

“原来王喜欢这样纤细柔弱的女子。”

“她生得白,又漂亮,皮肤还滑,我要是男人,我也喜欢。”

“那你们说雪翎还能嫁给王吗?我本来以为萨满会给她们一起举办婚礼仪式。”

安今原本像是玩偶一样任她们装扮,听到这句话,睫毛忽然颤了颤。

好像明白为什么雪翎会假传她的话了。

“这有啥的,一个中原人而已,草原那么多姑娘都喜欢王,王之后肯定还会有其他阏氏的。”

胡人没有妻妾的说法,有能力的胡人可以同时娶很多个女人,没有尊卑之分,王更是如此,只会按照成婚的顺序被称呼为大阏氏,小阏氏。

她们聊着天,才发现坐着人装扮的少女安静地有些过分了,不由疑惑道:“她怎么不说话,她是哑巴吗?”

安今没忍住回了一句,“我不是哑巴。”

胡人面面相觑,“她说啥?”

“听不懂,声音怪好听的。”

安今默默闭嘴了。

“好了,该去参加合婚仪式了。”被打扮好的安今就被她们推出了帐子。

过了一夜,安今脚上的伤也好了差不多了,被她们领到了一个祭坛面前。

祭坛中间是一个巨大青铜鼎,上面铸有日月星辰、山川河流的图案,代表部落万物有灵的信仰。

而萨满立在祭坛的一侧,手持神铃。

安今知道这个大典就是她和拓跋凛的婚礼了。

胡人信奉天神,婚丧嫁娶都会过问天神,祭坛被设立在草原上视野开阔的地方,这里接近天空,方便与天神沟通。

普通人成婚也只是在祭坛面前拜一拜,而拓跋凛是部落的首领,他初次成婚是整个部落的大事,萨满也为之举办了盛大的仪式。

不过既然是两人的婚礼,也不知道少年去哪了,一早就不见了他的身影。

刚那么想,地面就开始微微震动。

安今抬眼,只见远处的草原正有一群人策马赶来。

为首的少年骑着枣红色的骏马,辫梢的宝石璎珞晃动着,像是耳坠一般垂在少年耳侧,他单手勒着缰绳,远远就冲她挥手,“其其格。”

少年笑得爽朗,微微露出有些尖锐的犬牙,带有一丝野性,马背上还驮着一头梅花鹿。

他身后也跟着一群骑着马的胡人,这些胡人身材高大,面庞粗犷,马上都驮着大大小小的猎物。

显然,他们刚刚结束了一场游狩,满载而归。

现在部落还没有形成体系的战队,听闻王要成婚,草原上其他部落的人也专门过来庆祝。

()•(o)

本章未完,点下一页继续阅读。>>>

', '')('

原先草原上的地盘都要靠抢,部落之间也多有摩擦,后来拓跋凛的出现,也叫草原渐渐有了统一的趋势,将拓跋凛所在的穆沁草原视为王庭,其余草原分为十二部洲。

作为王,拓跋凛也要保护十二部洲的胡人不被周民随意猎杀,买卖为奴,不管是甘露不断的丰水年,还是滴水不降的干旱年,都要带领十二部州的青壮年去捕猎,保证族人不受饥饿。

拓跋凛勒马停在戴着绿松石额饰,穿着白色胡裙的少女身侧,目不转睛地盯着她。

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少女换成他们部落的打扮,眼里满是惊艳。

草原和中原的风俗不同,草原并不觉得白色忌讳,反而崇尚白色,认为白色象征着高尚、圣洁、祥和、喜庆,因此草原上许多姑娘都喜欢穿白色胡裙。

而拓跋凛却从未见过有人能和白色这般适配。

她很适合他们部落的装扮,就像她也会很适合他。

得出这个结论,拓跋凛心里格外的欣喜,直接翻身下马牵起了她的手,一起走向祭坛。

而他们带回来猎物一部分被放到了祭坛,这些即使祭品也是聘礼。

这是草原上的仪式,让姑娘家知道自己的能力,跟着自己不会饿肚子。

拓跋凛猎来的鹿头被摆放在祭坛中间,萨满手持神鼓,围绕祭台边跳边唱,向天神祈祷,风调雨顺,五畜骤增,无灾无病,禄马飞腾。

这个环节参加仪式的胡人对着祭坛三拜九叩,安今被少年拉着跟他们做一样的仪式。

祭祀祈祷完毕,才是真正两人的婚礼。

萨满开始杀羊宰牛,将鲜血洒在祭台上,以供奉天神,祝愿两位新人能得长生天庇佑,和美长乐,子孙环绕。

这些宰杀的牛羊,都会在晚上的篝火晚会中烤熟,分给部落的众人。

夜幕降临,篝火熊熊燃烧。

胡人们手牵手,围在安今转圈跳舞,少年也在其中,火光映照下,他的笑容格外耀眼。

在这莽莽苍苍草原上形成的部落文化,虽然有些野蛮,但也造就了他们热情奔放的民风。

这种环境下,安今的情绪也慢慢被带动了,唇角微微扬起。

篝火渐渐熄灭,余烬在夜风中闪烁。

在一众呦呵声中,安今也被少年抱着走进了帐子里。

【作者有话说】

宝宝们,大家五一快乐,本章留200个红包,祝大家节日快乐[奶茶]

174·第174章\\x\\h\\w\\x\\6\\c\\o\\m(x/h/w/x/6/点看)!

', '')